俗话说:
平安出行始于心,拒绝酒驾践于行
但是总有一些老司机以身试法
今天蜀黍就来曝光烟台农村交通酒驾案例
一起来围观!
案例
2020年9月12日5时10分许, 呼某饮酒后驾驶鲁F657**号小型轿车由蓬莱大辛店镇东解家村碑处西向东行至事故地点,与停于路北的电动三轮车及行人宋某、刘某二人相撞,造成宋某、刘某二人受伤、刘某经抢救无效死亡、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。
经查,本次道路交通事故形成原因:呼某饮酒后(已达到醉酒标准)驾驶未按规定检验机动车未靠路右侧通行。
呼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:“饮酒、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,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,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,不得驾驶机动车。”
呼某驾驶机动车未靠路右侧通行的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:“机动车、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。”
呼某驾驶未按规定检验机动车的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十六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:“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,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:小型、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;超过6年的,每年检验1次;超过15年的,每6个月检验1次;”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九十一条和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》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,确定呼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,宋某、刘某无事故责任。
认清醉驾危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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触觉能力降低:
饮酒后,人对光、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,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。
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0.3%。就会导致视力降低,在这种情况下,人已经不具备驾驶能力。如果酒精含量超过0.8%,驾驶员的视野就会缩小。至于醉酒的驾驶员,甚至只能感觉到周围环境的很小一部分。
酒精刺激下,人有时会过高估计自己,对周围人劝告常不予理睬,往往做出力不从心的事。
饮酒后易困倦,表现为驾车行驶不规律、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行为。
醉驾产生后果
一、国家干部、公务员,开除公职,开除党籍。
二、出国需办理移民签证或留学签证,绝大部分国家都要求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。
三、因醉驾造成交通事故,保险公司不予赔偿。
四、开公司,因犯罪记录领不了营业执照。
五、想要从事律师、安保、航空等工作,或者参军、报考军校、警校、公务员等,会因有犯罪记录而受到限制。
六、营运车司机,在醉驾判刑后,即使重新考回驾照,也终生不得从事营运机动车驾驶工作。
七、因为饮酒或者醉酒驾驶发生交通事故,造成人员伤亡,车辆损坏,成本会更大。如果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,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,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,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。
酒驾和醉驾怎么判别?
对于酒驾、醉驾等
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
蜀黍坚决零容忍!
我们不期待与你“邂逅”
更不希望与你因酒驾 “重逢”
只是希望您牢记并真正做到
“喝酒不开车,开车不喝酒!”